原创 南京存量房“以旧换新”进入旧房评估阶段,不满意评估价可退意向金frisk乳液狂飙图片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4月27日,南京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开启,南京安居建设集团首批拿出2000套新房,以支持居民改善型购房需求。5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以旧换新”活动启动十几天来,安居建设集团旗下14家楼盘迎来大批咨询市民,截至目前,累计咨询数量已达4000组,部分旧房已进入评估阶段。

近日,记者探访了燕子矶的颐和四季府营销中心,销售人员表示,不少人来咨询如何“以旧换新”,尤其“五一”期间,最忙时一个人要同时接待4组客户,有些人当场交了意向金。据悉,小三房已经处于售罄的状态。而其他13个楼盘也是如此,尤其是河西、秦淮、栖霞的楼盘关注度较高。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累计咨询数量已达4000组,部分旧房已进入评估阶段。为了确保公平,由二三十家评估机构组成了评估机构库,邀请换购人代表一起从评估机构名单库中抽取3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换购人不承担评估费用),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

之后如果购房人满意评估价格后,进入《以旧换新协议》签订环节,由换购人、置新公司、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签订,明确“以旧换新”交易的相关步骤,以及各方在交易全过程中的权责等内容,其中对于资金监管及流转的约定包括:置新公司将存量住房房款全额转入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存量住房监管账户。如果换购人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为期房,待存量住房转移登记和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完成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存量住房监管资金转入新购商品住房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果换购人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为现房,则在完成存量住房转移登记,并在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转移登记前,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存量住房监管资金转入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

在交易启动前,由房产管理部门核验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情况,并预审是否可交易。

在产权过户环节,换购人与置新公司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存量房资金监管合同》,同步与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以旧换新协议》履行相关流程,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和不动产登记。之后,换购人与置新公司办理存量住房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能耗费用的结清。

如果购房人对评估价格不满意,已交的意向金可以全额退还。(记者 赵丹丹 杨晓冬)

来源:现代快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