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高速违停引事故 没有碰撞也担��e�LNُ �责

因不熟悉路况,男子魏某在高速公路岔口附近违停,导致后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虽然未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但魏某仍需承担事故同等责任。5月10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通报了这起“五一”期间发生在我市南二环高速的典型事故,向大家发出警示。

5月4日下午4时30分,六支队八大队接到报警称,太原南二环高速榆次方向62公里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很快赶到,快速处理现场恢复交通,并很快查明事故原因。原来,魏某驾驶白色轿车在最左侧车道行至东阳互通往太原方向岔路口时,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行驶,便减速停在行车道上。紧跟魏某后的黑色轿车见状紧急制动,并未与魏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紧随黑色轿车后的赵某紧急驶上右侧车道避险,结果被张某驾驶的轿车追尾。事故造成赵某及张某所驾车辆严重受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调查后认定,董某驾驶的车辆虽在事故中未发生碰撞接触,但在第一行车道停车给后方车辆造成险情,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魏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张某行车过程中,因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出现危险后来不及减速,与事故发生也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大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牌,提前做好准备,一旦发现错过或即将错过路口,千万不能违停、急打方向,更不能倒车。正确的做法是“将错就错”,继续直行,到下一路口调整行驶方向。